8月22日下午,邯郸交警漳河大队民警李维国、龚有良、陈占、赵阳、刘威在中华慈大街与丛峰路交叉口对过往辖区辆车辆进行检查时,中队长李维国发现牌号为鲁H.M2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的驾驶员“陈某”神情紧张,此举立刻引起民警的怀疑,民警李维国仔细核查后发现驾驶证和警务通显示的信息明显不符,经核查其驾驶证准驾车型是B2,并且对行驶证进行检查时发现,保险已过期,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保险。在铁证面前“陈某”称,是别人帮他办理的,因自己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不能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所以想伪造证件蒙混过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当事人“陈某”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24分、行政拘留15日和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保险的,处罚2倍保费,并依法扣处车辆,其驾驶证还要面临降级的处分。(通讯员:韩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