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邯郸市公安局复兴区分局彭家寨派出所,闻警而动,快速出击,依法处置两名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人。
2017年8月12日17时许,复兴区公安分局彭家寨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复兴区人民路百家某小区对面,城管及彭家寨乡政府工作人员在对人民路进行违章建筑拆除及周边环境治理时,有人不听劝阻,殴打正在执行拆除违章建筑的工作人员,严重阻碍了正常执法工作的执行。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了解:城管及彭家寨乡政府工作人员在对人民路违章建筑拆除及周边环境治理时,遭遇张某燕(女)、程某国(男)、程某壮(男)三人的百般阻扰,程某壮还将正在执行职务工作的工作人员陈某金殴打至伤,严重阻碍了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随即,民警依法将该三名违法行为人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民警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张某燕(女)、程某国(男)抓获
现初步查明:违法行为人张某燕(女,复兴区人)、程某国(男,复兴区人),程某壮(男,复兴区人,中学生)。2017年8月12日17时许,彭家寨乡政府、城管工作人员,在人民路西段执行违章建筑拆除及周边环境治理时,上述三人不听劝阻,阻碍城管及彭家寨乡政府工作人员正常执法,程某壮(男,复兴区人,中学生),将城管工作人员陈某金殴打致伤。在调查中该三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之规定,彭家寨派出所依法对张某燕行政拘留十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之规定,彭家寨派出所依法对程某国行政拘留五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彭家寨派出所依法对程某壮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