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冯晓广王志平)“新买的手表就出现走走停停现象,多次维修也没修好。要不是消协工作人员帮忙维权,我真不知道怎么办。”日前,涉县消费者王女士遭遇的“修表风波”,终于平息了。
6月初,王女士在涉县县城一商场花1500元购买了一块全自动机械手表,不到三天,手表就出现了表链松动扣不紧问题。很快,商家为王女士免费换了块新表,可不到十天,新表出现了走走停停的现象。商家解释是由于王女士日常运动量小,达不到手表运动动能的要求。王女士对于此解释不予认可,提出退货。但商家只答应维修。可手表经多次维修后,仍然存在上述问题。商家拒不退货,只答应为王女士调换两块价值合计1500元的手表。王女士无奈之下,向县消协寻求帮助。
涉县消协工作人员在确认消费者投诉事实后,依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明确王女士的投诉符合国家三包规定的退货条件,商家拒绝退货于法无据。最终,在县消协耐心调解下,经营者答应全额退款给王女士。
该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商品出现质量问题进行维修时,一定要让售后服务人员认真填写维修记录,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合法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