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市交警站前大队的民警在秦皇大街与人民路交叉路口设卡执勤时,一辆小轿车驾驶人主动向民警交代,称自己未携带驾驶证。
民警调取了他的驾驶证信息,在沟通时发现驾驶人神情有些恍惚,并且身上散发有些酒气。民警怀疑驾驶人有饮酒驾车的嫌疑,便将驾驶人带到路边进行酒精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65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原来,驾驶人本想主动承认没带驾驶证,痛痛快快的接受民警处罚就能掩盖自己的酒驾行为,没成想还是被民警识破了!
为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并对他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50元,记1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