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要求,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省政府第十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将于2017年7月26日—2017年8月15日对邯郸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督察内容为: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法律法规及国家、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落实情况,环境保护指标落实情况,环境监察能力建设情况。
督察方式主要采取听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受理举报和现场抽查等方式开展工作。
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邯郸市督察期间,将接受群众的来电、来函、短信等方式的环境问题举报。
举报电话:3063409(每天早八点至晚八点);
举报地址:河北省邯郸市14号信箱;
举报短信:15532049247(只接收短信,不接听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