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高校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邯郸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政策依据
《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冀人社发〔2009〕19号)、《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2013〕125号)、邯郸市财政局、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邯郸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邯财社[2017]28号)。
二、岗位设置
邯郸市本级73家见习单位共提供见习岗位1362个,其中22家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岗位420个,48家企业单位提供岗位942个,详见邯郸就业网(www.hehd.lm.gov.cn )。
三、报名条件
2016年、2017年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四、报名时间
7月24日至8月25日
五、报名地点
邯郸市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邯郸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六、报名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持①身份证②毕业证(以上证件另需复印件两份)③近期一寸照片两张④《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需另外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可登陆邯郸就业网(www.hehd.lm.gov.cn )下载。
温馨提示:按照省厅要求,2017年7月1日起,全省统一实施证卡合一(《就业创业证》与《社会保障卡》合一)制度,不再发放纸质《就业创业证》。报名大学生须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就业局进行《就业创业证》电子信息登记,获取《就业创业证》编号,见习报名时需提供《就业创业证》编号。
七、见习待遇
高校毕业生见习时间最长为12个月。就业见习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基本生活补助,并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鼓励各用人单位对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定的补贴。
八、上岗程序
由邯郸市就业局牵头,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见习单位和报名人员对接,报名人数多的岗位将由市就业局会同见习单位进行笔试、面试,择优上岗,确保上岗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邯郸市本级统一于10月1日上岗。
九、注意事项
1、一人只能到一个报名点报名,多点报名无效。
2、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3、一人只能报一个见习单位。
4、报名后,根据情况进行岗位对接,具体时间和安排请继续关注邯郸就业网。
5、县区见习报名自行安排,可参照邯郸市本级执行。 (记者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