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朋友要债,竟然采用暴力手段非法拘禁他人。近日,经邯郸市广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广平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任科敏等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任科敏、李宏亮、李清亮与王飞系相识多年的好友。一次吃饭的时候,王飞向好哥们儿说起自己曾经借给杨新20万元。由于当时两人关系“不赖”,就没让杨新写借条。事后其曾向杨新催要过借款,但杨新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托,为此他很是郁闷。三人听后,决定帮王飞要债。2017年2月16日,四人酒后开车到杨新家将杨新骗出来,并强行将其带至广平县南环路高架桥下面,途中杨新反抗时被任科敏等人打伤。后任科敏等人强迫杨新写下欠条并注明还款日期方让其下车。经鉴定,杨新的损伤为轻伤二级。
当天,四名涉案人被抓获归案。案发后,四人与被害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获得被害人谅解。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张珍珍
(河北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