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听从债务人的主意,二人打算合伙演一场“持刀索债”的假戏,以便从第三方那里获得分红,不料,假戏真做伤了人。近日,广平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陈金生提起公诉。
2015年,陈金生、李岭和老韩三人共同出资承包了广平县胜营镇某村的修路工程。入股时,李岭由于资金不足便先借了陈金生5万元。后陈金生以儿子结婚需要用钱为由,多次向李岭催要借款均未成功。2015年9月12日,当再次被催要借款时,李岭想了一个主意,决定给他们的“大股东”老韩演一出戏。
他把事先准备好的刀子给了陈金生,让陈金生假装为了要钱拿刀子砍自己,好让老韩把5万元钱作为分红先支付给陈金生。当天傍晚,在等老韩期间,陈金生失去了耐心,与李岭发生口角,竟拿起事先准备“演戏”的刀子真砍向了李岭。案发后,陈金生外出逃走。后经鉴定,李岭的损伤为轻伤一级。
2017年4月8日,陈金生到广平县公安局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