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市犬类管理办公室公布了举报电话,提醒人们,养“汪汪”也要讲文明。
根据《邯郸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主城区内养犬,必须办理养犬登记证。重点管理区内个人申请养犬登记的,应当携带犬只并提交养犬人身份证明、犬只免疫证明、犬只全身照片。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五日内,应到公安机关犬类管理机构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重点管理区内,经批准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所有犬只应当在户(院)内圈养;携犬只外出时必须由完全行为能力人用不超过1.8米长的犬绳或犬链牵领约束,并携带犬只免疫证、登记证和犬牌;携犬只外出时必须携带处理犬只排泄物的物具,并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禁止7时至20时携犬只外出;携犬只乘坐电梯时,应当为犬只戴嘴套或者采取怀抱、装入犬笼或者犬袋等其他约束措施;携犬只外出时,必须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养犬人应当及时制止犬吠和犬只的攻击行为;单位饲养的犬只除免疫、登记、诊疗外,不得携带外出;禁止转让、遗弃疫犬;一般管理区内的烈性犬、大型犬必须控养或圈养。二十四小时举报电话:0310—5305110。
邯郸市养犬重点区域为主城区,外环路以外区域为一般区域。目前禁养犬品种为:藏獒、俄罗斯高加索犬、意大利扭玻利顿、巴西非勒犬、法国波尔多犬、阿根廷杜高犬、中亚牧羊犬、西班牙加纳利犬、牛头梗、日本土佐、德国杜宾犬、大丹犬、圣伯纳犬、大白熊、伯恩山犬、罗维纳犬、拳师犬、比特犬、苏联红犬(莱州红)、昆明犬、日本狼青犬、爱尔兰猎狼犬等几十个品种
据了解,民警加大巡查力度,由原来的每天巡查六小时增加到现在的九小时。对在巡查中发现的流浪犬、伤人犬、无证犬、烈性犬(除准养品种外),一律予以捕捉;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现象,一律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