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8日,机动执勤大队四中队的民警在巡逻过程中查处了一起营运车辆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
当日凌晨,机动执勤大队四中队的民警在巡逻至滏西大街陵园路口时,一辆出租车突然转向路边停在变道上,巡逻民警发现该可疑行为后立即上前进行检查,在走到该车驾驶室一侧时,民警闻到一股明显的酒气,通过对驾驶员的简单询问,该驾驶员承认喝了点酒,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显示每百毫升血液中含33毫克酒精,属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因其驾驶的是营运车辆,最终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0元、拘留15日、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可申领驾驶证的处罚。得知要面临的处罚后,该驾驶员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