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邯郸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再一次集中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的治理重点为: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集中专项治理时间为6月起至年底,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是本区域、本校专项治理活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教师在签订《承诺书》后,教师再进行有偿补课的,属明知故犯,从严处理。有教师没有签订《承诺书》的,属于校长失职,从严处理。
在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0310-6269908等举报电话,设立举报邮箱jyjycbkzl@163.com,多渠道受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线索举报。
对省、市暗访督查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线索,经纪检监察部门核实后,按照省“一问责八清理”政策和去年省教育厅6月30日召开的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视频会议精神,从严处理。
相关处罚措施
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此外,各中小学校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