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集中治理和日常管理相结合、治理工作与师德建设相结合、问题查处与正面引领相结合。
二、治理重点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行动安排
集中专项治理时间为6月起至年底,分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集中治理、整改提高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
1.动员部署。各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讲,让每一位教师了解到省、市两级对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决心和相关政策要求。
2.专题学习。重点学习教育部“六个严禁”要求,让广大教师切实理解禁令内容,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认识到从事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及其后果。
3.签订承诺书。各学校要组织全体教师签订《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增强责任意识,自觉杜绝有偿补课的行为。
4.广泛宣传。对内利用学校网站、校园广播、校园简报、专栏、标语等载体营造舆论,形成浓厚治理氛围;对外则通过发放《家长明白纸》,让每位家长了解治理工作内容,寻求家长的支持和参与。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
1.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要求处理。
2.各单位要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并开通网上举报专栏,及时受理群众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投诉、举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3.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成督查组,对所属各级各类学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要把校外办学机构中聘用的在职教师作为重点查处对象,对属地区域内的办学办班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对面向小学生的托管班、小餐桌、接送站等机构要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对参与经营的教师进行调查,对发现问题从严处理。
(三)集中治理阶段(8月至10月)。
1.市级检查。市教育局组成督查组,全面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检查工作。
2.省级复查。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协调,对重点学校、重点人员、重要事件予以重点跟踪与督查。
(四)整改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
年底,各学校要组织一次治理有偿补课专项活动成果展示活动,邀请部分学生及家长、党政机关、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广泛听取意见,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四、工作措施
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是省教育厅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工作,同时也是市教育工委、市教育局“一问责、八清理”等三项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对发现问题的学校和教师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务必确保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不留死角。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是本区域、本校专项治理活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教师在签订《承诺书》后,教师再进行有偿补课的,属明知故犯,从严处理。有教师没有签订《承诺书》的,属于校长失职,从严处理。
在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0310-6269908等举报电话,设立举报邮箱jyjycbkzl@163.com,多渠道受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线索举报。
对省、市暗访督查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线索,经纪检监察部门核实后,按照省“一问责八清理”政策和去年省教育厅6月30日召开的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视频会议精神,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