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报后,魏县一中队迅速展开工作,经了解,报警人李某喜,男,78岁,魏县魏城镇人,系原公社东午铁路民兵连连长。
李某喜向中队民警叙述,其在2016年3月份,得知河北省相关部门能够办理民兵补助,于是召集魏县原公社东午铁路2000多名民兵,筹资摊款20万元,用作办理民兵补助的基本费用。经过商议,推荐王某道等人前去河北省相关部门进行咨询,20万元由王某道负责支配和使用。
2017年5月份,李某喜催促王某道前往石家庄咨询民兵补助办理一事,王某道称20万元路费已经花销殆尽,所剩无几。李某喜感觉2000多名民兵的集资筹款被骗,随即到魏县刑警一中队报警,称王某道(男,69岁)诈骗。
我局民警接到李某喜的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经工作,发现李某喜与王某道两人之间纯属民事纠纷,经过中队民警与李某喜等人耐心的劝解工作,并多次联系王某道,进行沟通和协商,王某道最终同意退还一部分钱款。
李某喜得到这一结果后,感激之情不胜言表,对中队民警们开展的工作非常满意,言诺一定要请吃送锦。民警们婉言谢绝了李某喜等人的感谢方式,并郑重向他们表态,有困难找警察,但是,我们绝不接受请吃送锦的感谢方式,拒绝微腐败,树立队伍形象。为民,爱民,亲民,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安居乐业,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
几天后,李某喜等人再次来到魏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了公安民警手中。这一面锦旗上,有公安民警们的汗水和付出,更写有李某喜等人满意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