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21时30分许,机动执勤大队一中队的民警在中华大街水厂路口设卡进行夜间车辆违法行为的治理,9:30分左右,一辆牌照为冀DR***1的黑色轿车靠路边驶来,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进行检查。
当车门打开时,民警闻到一股酒气,遂立即要求司机下车进行检查,经询问得知该司机姓李,且承认了自己喝酒的违法行为,但开始并不好好配合民警进行酒精检测,经过民警的再三劝说,司机配合了工作进行酒精检测。
经检测,该司机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70毫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接下来的检查中民警还惊讶的发现这辆车的牌照也有问题,经警务通查询车上挂的牌照是个空号,民警查询车内贴的年检标志上的车牌号发现年检标也不是这辆车的年检标,属使用其他车辆年检标。
最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罚款2000,记12分,收缴号牌,暂扣车辆;使用其他车辆年检标志的,罚款2000元,收缴标志,暂扣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