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丛台交警大队经过反复调研,并结合岗区实际情况和突出违法行为,从制定勤务行为规范入手,探索总结出“521”勤务管理模式。其中,“五定”是指定时间、定人员、定职责、定方法及定标准。早晚高峰执勤期间,包括岗区民警、机关下基层民警、县区大队抽调民警、交通协管员、文明交通志愿者五类人员分职责执勤,要求民警不低于12名、协管员4名、志愿者8名,对五类人员各自站位、指挥手势等进行分解和细化。
在“521”管理标准中,行人须在斑马线上通行,可双向通行。电动车、自行车可在斑马线行驶,逆向须推行通过。右转机动车主动礼让斑马线行人及直行的非机动车。非机动车载人乘客不超12岁,超过12岁须步行走斑马线通过路口。行人及车辆不得走小迂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