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凌晨,机动执勤大队四中队的民警在铁西大街丛台路口设卡进行夜间车辆重点违法行为的治理,0时30分左右,一辆牌照为冀DT2350的出租车由东向西缓慢行驶而来,民警见其有些异状遂上前进行检查。
当民警靠近车窗时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立即让其停车熄火,接受酒精检测,经检测该司机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29毫克,属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司机进行了处罚,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以5000元罚款,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将车辆暂扣至交警支队停车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