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9 日凌晨,邯郸交警机动执勤大队四中队在铁西大街与丛台路口设卡临检,在查到一辆女驾驶员开的出租车时闻到了一股酒气,民警立即对该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并要求其熄火下车,经检测该驾驶员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 22 毫克,属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据女司机称,家就在附近,跑车累了就喝了两瓶啤酒。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驾驶证被暂扣 6 个月、记 12 分并罚款 1000 元。但由于该驾驶员驾驶的是营运车辆,所以她被处以 5000 元罚款,拘留 15 日,并吊销驾驶证,且 5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之前的 5 月 13 日,邯郸交警机动执勤大队一中队在浴新大街邯钢路口设卡查车时,一辆白色小汽车进入民警的视线。女司机摇下车窗的瞬间,民警闻到了强烈的酒味儿,要求其吹气酒精测试,但是该女子百般不配合工作,打着电话到处乱走。经过民警的再三要求,该女子进行了酒精检测,经测试其酒精含量为 22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此时,女司机解释称就喝了一瓶半啤酒,觉得交警平时很少查女司机,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没想到还是被拦了下来。好了
最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该司机作出了罚款 1000 元,记 12 分、驾驶证暂扣 6 个月的处罚,并将机动车暂扣至交警支队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