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凌晨,机动执勤大队一中队的民警在联纺路与幸福街口设卡检查,在对一辆本地牌照的轿车检查时,民警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立即让司机熄火下车接受检查。民警通过查询后,得知该司机驾驶证已超分停止使用。在酒精测试中,司机拒绝吹气检测,民警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检测,该司机每百毫升血液中含70毫克酒精,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证停止使用按照无证驾驶处理,罚款1000元,拘留15日,暂扣车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将车辆暂扣至交警支队停车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