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邯郸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交警机动执勤大队正视影响城市形象的交通“顽症陋习”,全警动员进入实战状态,举全警之力,聚全警之智,以严格的标准要求,对路面通行秩序加大管理巡查力度,加大对夜间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为确保整治效果,大队根据市区车辆严重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于5月13日凌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行动中,邯郸交警机动执勤大队大队结合辖区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在辖区主要路口、路段设置固定执勤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重点查处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超员超载、货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执法中民警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酒精测试仪等装备进行现场取证,依法做到严查严处。
此次行动,查处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竟有17起之多,其他涉牌涉证9起,处罚大货车共35起。
酒后的危害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纵车辆。
饮酒后注意力分散,判断能力降低。酒后的人对光、声的反应的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不能准确接收和处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
饮酒后会使人的视野减小,视像不稳,色觉功能下降,导致不能发现和领会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喝酒的人,大都觉得少喝点,或者自我感觉“良好”就没事,其实不然。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冲动,胆量增大,过高估计自己,具有冒险倾向,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情。
酒后易犯困、疲劳和打盹,甚至进入睡眠状态。
交警提示
统计表明,驾驶员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开车、醉酒驾车引起的。驾驶员死亡档案中有59%与酒后驾车有关。触目惊醒的数字告诉我们,酒后驾车严重的危害着交通安全,害人害己害社会。民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饮酒适度,不要贪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