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日0时许,陈某某及其女友和尹某兄妹等多人在仁和路一饭店聚会,因生活琐事,陈某某与其女友发生争执,陈某某将其女友打伤。接到群众报警后,磁县公安局巡警大队迅速赶到现场,经过出警人员走访调查,在饭店附近找到了殴打他人的陈某某。出警人员向陈某某了解当时打架情况,但是陈某某拒不配合,并辱骂、推搡出警人员。在民警及巡逻队员准备控制陈某某时,尹某兄妹阻碍出警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对出警人员进行辱骂、殴打,将出警人员的肩章、现场执法仪、对讲机损坏。增援警力赶到现场,依法将尹某兄妹及陈某某带到巡警大队进一步询问。
目前,尹某兄妹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陈某某因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法治安管理行为,不予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