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17时30分许,我局光禄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分警称,有人在李家岗村幼儿园里闹事,把小孩打了。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了解,该幼儿园两名儿童(牛某某、王某)曾发生过矛盾。民警通过调取现场监控,发现王某的父亲王某超于4月24日15时30分许到幼儿园对牛某某进行殴打,两名老师李某莹、未某玲先后上前阻拦,被王某超推搡。民警将情况上报至分局指挥中心,分局抽调光禄派出所、刑警中队警力,成立案件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分三路开展工作:一路调取监控视频固定证据,并对在场人员进行调查取证,详细了解案情;另一路通过户籍系统查询到王某超户籍所在地,对其采取传唤、抓捕等措施;同时,安排专人带领牛某某到邯郸进行法医鉴定(因牛某某伤情达不到受理条件,邯郸市公安局司法鉴定室未受理该鉴定申请)。
在公安机关严密的抓捕措施和政策感召下,4月27日晚,王某超到案,经询问,违法人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且认识到错误,主动向受害方家属致歉。我局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天,并处1000元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