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公开宣判的4起案件中,涉及民间借贷纠纷3起,利益纠纷1起。法院对案件分别作出民事判决后,被告人在规定的履行期限内没有履行偿还义务,原告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拒绝报告财产,经采取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致使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据介绍,“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是临漳县人民法院对群众的承诺。对于有能力履行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老赖”,法院将继续加大惩治和打击力度。对持观望、逃避及侥幸心理的“老赖”们,临漳法院奉劝其尽快履行义务,不要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