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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一村支书贪占181万获刑6年半!曾被评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

来源:燕赵热点编辑:保存2017-04-12 21: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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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燕赵晚报融媒体》报道,4月11日下午,邯郸市涉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一起更乐镇村支书张某利用职务便利索贿 20 万元、侵占 161 万余元集体财产案。涉县法院一审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本案被告张某原系涉县更乐镇红街村党支部书记,自 1988 年便担任该职务,为红街村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多次被评为省、市、县优秀共产党员和劳模,2001 年更是被评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可谓是光环和荣誉无数。

  2010 年按照省、县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红街村新民居建设,面对巨额资金迷失自己,为获取非法利益,在 2010 年至 2014 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以改造线路多做工程为名,从保温公司索贿20 万元。在工程建设中,通过虚增、虚列工程,将属于村集体的 161 万元占为己有。涉县法院一审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由于该案具有较强的社会关注性和现实警示性,涉县纪委组织了全县涉城镇、井店、更乐、河南店、西戌五个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乡镇的村支书、村主任,共计 200 人旁听了公开宣判活动。通过现场庭审观摩,加强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和对村官廉政风险防范的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宣判结束后,村支书和主任们普遍感到内心受到了巨大震动,纷纷表示将以此案为鉴,谨慎使用手中权力,干净做人、廉洁做事,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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