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上午7时许,武安警方接到群众报警:北安乐乡北安乐村一小卖店路边发现一具无名男尸。接报后,武安市局刑警八中队、刑警技术中队和邯郸市局刑警支队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尸检发现,死者系头部遭击打引起颅脑出血死亡。随即,武安警方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成立了由邯郸市局副局长、武安市公安局局长黄玉凯为组长,副局长白卫亮为副组长的专案组,从刑警大队各单位抽调民警全力上案侦破。
根据提取的死者随身相关身份证件确定,死者冯某(男,37岁,内蒙古人,系聋哑人)。随后,专案组根据现场情况和死者特殊身份,兵分六路展开工作:一是以案发现场为中心调取周边监控录像,查找可疑人员和车辆;二是入户走访排查,查找案件相关线索;三是对可能途径现场人员进行查访询问;四是联系死者家属,了解死者生前相关情况;五是对附近村庄的聋哑人进行彻底排查;六是对死者社会关系进行分析研判。
3月18日,专案民警通过对视频监控资料的碰撞比对,发现死者生前最后在邯郸市区和平东路某小区出现过。在丛台分局的配合下,通过大量工作,确定该小区某单元楼为案发第一现场,并找到房东张某某(系聋哑人)控制。在邯郸市局预审支队民警和武安特教老师的配合下,审讯工作取得初步进展,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供述了案发当晚冯某被害经过。由于涉案人员均系聋哑人,给案件侦破及审讯带来一定难度。专案民警克服种种困难,在邯郸市局直属相关单位及复兴分局、成安县局等单位的协助下,将相关涉案人员抓获,并及时查明了案情。
经审讯查明,3月14日晚,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32岁,邯郸市肥乡区人,系聋哑人,2015年因盗窃罪被判拘役4个月,2016年因盗窃罪被判拘役7个月)在邯郸市区桃园小区张某某的出租房内喝酒期间,因债务纠纷将一同喝酒的冯某头部殴打致伤倒地不起。次日下午,李某某联系同学王某某(男,25岁,邯郸成安县人,系聋哑人,2009年因盗窃罪被判拘役6个月)驾驶王的长安牌越野车赶到桃园小区,伙同在当晚一起喝酒的郑某某(男,31岁,福建人,系聋哑人,2009年因盗窃罪被判拘役4个月)、陈某某(男,27岁,甘肃人,系聋哑人)将冯某放在汽车后备箱,四人一同驾车行至武安市北安乐村一小卖店将冯某仍在路边后致其死亡。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王某某、郑某某已被刑事拘留,陈某某在逃,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