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4日下午,武安市公安交警大队土山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前往206县道大同修路路段疏导交通。15点半左右,民警在指挥车辆有序通行的过程中,一辆号牌为冀D*****的车辆对民警的指令置若罔闻,见此情况,民警拦住该车,并让司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鉴于路窄车多,民警只能让其将车向前停靠,先对其他车辆进行疏导,再对其进行检查。
当日下午,贾某某用手机录制了一段公然辱骂武安交警的视频,并将该视频发布在其微信朋友圈,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
2017年3月26日,武安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贾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贾某某在自责后悔的同时,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向武安公安机关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