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山区光明路派出所立即就此展开调查,3月23日该网民被依法传唤接受调查。经查,陈某于3月11日早上7:38,在中华大街和水厂路交叉口因违法停车被邯郸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邯山大队民警张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他对此严重不满,故在其注册的百度贴吧-邯郸吧里发表了侮辱民警的言论。光明路派出所在查清事实后,依法取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四项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作为交警部门,我们也提醒各位网民,在合理发帖维权或反映问题时,需要理性进行、实事求是,特别是不能因为一时不理智造成网络上的不良影响,更严重的会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对交警部门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存在异议的,可以准备相关材料到交警法制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到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网络言论自由,但不是维护网络骂人自由。因此,发帖者不管是不是泄私愤,也不管是不是别有用心,网上发帖需有根有据,有事说事,犯不着侮辱他人,更不要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