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1日19时许,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报警称:“在309国道西线龙虎乡古脑村鑫泉居饭店门口路段有一人躺在地上”。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报警后多名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事故现场只留下一辆二轮摩托车和一人倒在地上,摩托车也没有与其他车辆有碰撞的痕迹,只是留下了被挤压后的凹陷,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案件毫无进展。
因案情重大,办案民警立即将现场情况县大队领导简要汇报,大队领导第一时间赶至现场,大队长要求办案民警全力侦破此案,并现场研判、分析、抽调精干人员成立“3.11”专案组民警兵分三路:一路查看事故现场周围监控设施,一路走访群众和寻找目击证人并查找死者身份,另一路仔细勘察现场,但均没有获得任何价值的线索。
3月12日早7时许,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教导员亲自带着侦逃精英们到达了事故中队的大院,也参与“3.11”死亡逃逸案件中来,但案件一直没有突破性的进展。直到3月19日,侦破方向有了转机,大队领导与支队事故大队领导研究讨论的排查走访周边县市方式得到了有价值线索:有当时路过事故现场的司机反映,当时有辆冀D号牌的红色陕汽德龙停在事故现场不远的地方,车上有人下车,并向民警提供了部分事故车辆车牌号。最终民警在一卸货场监控录像中发现了与嫌疑车辆特征相符合的车辆,随即调取该车的GPS和车辆信息,确定该车为肇事车辆。
为不打草惊蛇,3月20月副大队长亲自带领专案组民警赶赴邢台,最终在邱县界将肇事车查获。2017年3月21日上午,肇事司机范某对自己的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通过上级领导合理安排部署、各单位部门的共同协作及事故中队全体民警的团结奋战,共同努力,最终历经10日,此案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