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9日,分局接到举报称:有人正在马头镇某处砖厂院内利用废机油非法提炼柴油,产生的废水和废渣直接排放到地上,严重污染环境。接报后,党委书记、局长王伟杰高度重视,安排主管副局长李红杰组织治安、环安精干警力迅速出击、开展调查。到达现场后,民警在砖厂院内发现一土炼油厂,当场查获废机油50余吨,成品油(柴油)50余吨,将该厂负责人刘某和正在利用高温炼油炉加工废机油的2名工人一举抓获。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男,51岁,魏县北皋镇北刘岗村人)对其出资建设该炼油厂,雇佣陈某(男,53岁,永年区西苏乡苏固村人)、任某(男,67岁,丛台区南吕固乡四留固村人)等2人将废机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八类HW08规定的危险废物)通过高温加热、油水分离,炼制成柴油后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放到厂外空地,将废渣直接堆放到炼油厂院内,严重污染环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陈某、任某被冀南新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