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依法对车辆开具罚单
男子正在接受交警处罚
3月15日,当天邯郸市交警大队开展各类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发现部分市民心存侥幸心理,酒后驾驶车辆。
当天15点55分左右,开发区交警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崔儒泽带领民警在诚信路与新凯大街路口南行50米处,快速查获一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5时30分许,在诚信路与新凯大街交叉路口南行50米,从新凯大街方向驶来的一辆为冀D213UC号牌轿车正在北往南行驶,正在此处设卡检查的二中队民警走向该车进行检查。检查时,民警发现该男子满脸通红,双眼迷蒙,车内空调开至最大,并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当即要求驾驶员下车配合进行检查。
经酒精测试仪测试,该驾驶员酒精含量定为7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最后,执法民警对驾驶员进行1000元处罚,记12分,并且驾驶证暂扣6个月。
交警部门表示,酒后驾驶机动车十分危险,提醒市民千万不要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