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16时许,我局接报警称:娇乡一品工地有人要跳楼。接警后,城关所和巡特警大队民警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经调查,高某某(女,鸡泽镇南街村人)和张某某(女,吴官营乡邢堤村人),在娇乡一品小区工地8号楼五楼的升降机木板上,扬言跳楼自杀,索要工程纠纷款。执勤民警及时采取解救措施,并耐心相劝、政策攻心,历时一个多小时,最终将该两人成功解救。
经讯问,该两人对其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该两人均处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目前,该高某某和张某某已被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