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晚,鸡泽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和县公安局民警在沙阳警务站执勤。23时许,驶来一辆本田雅阁轿车。驾车的是位女子。民警在对车辆进行检查时,坐在副驾驶位的男子公然谩骂、侮辱执勤民警。民警好言相劝,要求其克制自己的言行。该男子把民警的好言相劝当做软弱,下车后继续辱骂攻击民警,纠缠阻拦民警执行职务。
民警将情况上报后,城区派出所民警立即到达现场,及时固定了证据,将滋事男子带离现场。该男子姓胡,36岁,邢台市南和县人,自己当晚喝了酒,对自己酒后滋事的行为供认不讳。胡某因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被处以了8日的行政拘留。目前,胡某已被送邯郸市行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