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市民李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2014年自己办理了联通话费套餐业务,按规定套餐本身包括200分钟免费主叫和免费被叫,但使用了一年多之后,李女士却意外发现自己被多收取了30个月的双向话费。为此,李女士向联通公司提出三倍赔偿的要求,但是被联通公司拒绝。
据李女士讲述,2014年6月份,自己在联通公司办理了一项30元手机话费套餐的业务,业务内容包含200分钟主叫免费和被叫免费,但是之后每个月的交费却都在三四百元。2016年年底,李女士查询了一下话费,意外发现套餐原来一直都在收费。“我的话费按主叫每分钟1.2元,被叫每分钟1.4元收费,套餐中承诺的200分钟免费主叫根本不存在。”李女士感到气愤。
李女士向联通公司反映此事。李女士说:“联通公司一位杨姓男经理查出我的消费详单一共是3247.58元。但是却表示给200元现金补偿,或者以联通话费的形式赠送给我,被我拒绝了。”连续四个月,李女士一直在向联通公司提出维权,目前李女士提出三倍赔偿的要求。
昨日中午,联通客服部赵姓负责人向记者回复,经过了解后得知,李女士反映的情况有出入,首先李女士实际消费的费用并非3000多元,而是2000多元。其次,联通公司后来同意按照李女士实际产生的消费费用赔偿2000多元,另外再额外免除李女士30个月的套餐费用,也就是每个月免除30元,相当于让李女士两年内
免费使用话费,但是李女士不同意,强烈要求必须三倍赔偿。联通公司认为此要求太高,协商被搁置下来。
北京徳和衡(邯郸)律师事务所柴如雪律师表示,按照消费者协会保护法,如果联通公司在此消费过程中有欺诈行为,也就是说在套餐签订之初就故意欺骗消费者,那么就应该按照三倍以下进行赔偿;如果因为某个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多收费用,那么只需要退还实际产生多收取的消费金额,再进行适当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