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散乱污’企业涉及建材、化工、冶炼、标准件等6类,具有规模小、分布散、污染重、隐蔽深、易反弹等特点,主要分布在省域、市域、县域等交界地带,城乡接合部,偏远山区、农村地区等环境复杂区域。”邯郸市环保局局长崔红志介绍,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及土地、规划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环保、公安、供电等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实行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对国家明令禁止、严重污染环境的小化工、小炼油、小染料、小造纸、小白灰等45项“小散乱污”企业,按照断水、断电及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的标准坚决关停取缔;对环境污染较小、能耗较低的小企业,制定规范整治方案,抓紧补办相关手续,加大技改投入,实施入园进区、提档升级、集中管理。
为避免“小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邯郸市建立网格化监管、常态化巡查、定期通报、媒体曝光机制,加大有奖举报力度,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整治取缔效果不明显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监察部门;对监管严重失职和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个人,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