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邯郸磁县一农民在自己的田间救助了一只雀鹰,并将其交于邯郸林业部门。目前,雀鹰已被安全送至丛台公园进行疗伤饲养。
2月17日上午10点多,磁县光禄镇西光禄村村民顾军像往常一样,来到自己的地里浇地。走到自家地边,他发现有一只灰色的鸟落在地上。这只鸟好似一只小鹰,长着如钩状的喙、尖尖的爪子,两只眼睛一只为黑色一只为黄色,它的头部右侧有明显外伤。见顾军靠近,这只鸟扑扇了几下翅膀后,又落在了地面上。“这鸟一定是受伤了,先把它带回家养伤吧。”这样想着,顾军也顾不上浇地,直接抓住这只受伤的鸟,带回自己的门市喂养起来。
顾军的门市正处于107国道的边上,他将鸟放置在了一个纸箱子里,每天精心喂养,鸟的状况也一天天好转。2月20日上午,光禄镇派出所民警去西光禄村走访办案,经过顾军的门市时,他正在喂鸟,办案民警看到后告诉顾军,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并询问了顾军救助雀鹰的过程。了解情况后,办案民警向顾军说明,国家保护动物不允许个人饲养,并且帮助顾军联系了邯郸市林业局林政处处长董亚虎。
得知此消息后,20日下午,董亚虎迅速驾车前往西光禄村村民顾军家将雀鹰带回,并同森林公安民警一起将其送至丛台公园进行疗伤饲养。
据丛台公园饲养队队长刘付明告诉记者,这只雀鹰为成年雀鹰,体长35厘米,翼展50厘米,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右眼是旧伤已无视力。据推测,由于雀鹰右侧为视力盲区,其在飞行时可能撞上异物,造成右侧头部受伤,丧失飞行能力,落入了田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