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清单管理、靶向治理、兜底监管”工作原则,以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接待餐饮单位、跨区域餐饮连锁店为重点单位;以旅游景区及周边、中小学校、高等院校校园及周边、农村集体聚餐、餐饮聚集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为重点区域;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暑期、中考高期间、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等特殊时段为重点时段。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强化责任落实,规范监督行为,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学生配送餐单位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同时,市局将坚持“四不两直”方式,采取明察暗访、飞行检查、“双随机”、督导检查等不同形式,对餐饮单位及各县(市、区)食品安全餐饮监管部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