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商家趁节假日乱涨价、乱收费、假促销等行为一直为人所诟病。为此,市发改委在春节前向主城区各大中型商场、超市、汽车站等重点单位发放了《稳定春节市场物价提醒告诫函》,告诫所有经营者要合法诚信经营,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严禁价格欺诈和乱涨价,并倡议经营者薄利多销、让利于民。
告诫同时,监管更严。春节期间,市发改委组织价格执法人员持续检查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禽、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公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以及旅游景点门票、停车收费等价费。截至目前,执法人员未发现一起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市本级价格监督举报专线“12358”未接到一起消费者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