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5年5月29日,矿区受害群众武某报警称在2012年至2015年3年间,杨某以其妻子赵某在银行上班,需要拉存款完任务为名,许诺高额利息为幌子骗取武某近300万元。接报案后,矿区刑警一中队经过调查取证,确认杨某、赵某夫妇有重大嫌疑,但二人作案后已逃往外地,抓捕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期间,矿区公安分局领导多次调度该案件侦办工作进展情况,要求民警尽快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通过大量工作,民警得到了犯罪嫌疑人杨某在山东省活动的线索。2016年12月份,峰峰警方多次安排精干人员赶赴山东进行侦查。12月27日,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犯罪嫌疑人杨某被抓获归案。同时,民警继续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通过综合手段锁定另一犯罪嫌疑人赵某在广东的活动规律。随后,民警赶赴广东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归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赵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