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民警工作查明,2016年12月23日,越南籍女子“林林”(23岁)和桑某某(男,28岁,临漳县人)介绍一名叫“美丽”的越南籍女孩,认识了峰峰矿区王某的儿子。后王某给了“林林”和桑某某7万元,将这名叫“美丽”的女子领回家做儿媳妇。
民警通过询问越南籍女子“美丽”,了解到其在不愿意的情况下,被一名叫“雯”(40岁)的姑姑操作,从越南偷渡到中国,后被送到邯郸市临漳县“雯”的家中。其间,“雯”让“林林”帮忙给“美丽”找老公,“林林”又通过桑某某介绍,把“美丽”卖给王某当儿媳妇。
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组织协调下,矿区公安分局民警于1月7日下午在临漳县成功将涉嫌拐卖越南籍妇女的犯罪嫌疑人“林林”、桑某某抓获。1月9日,将另一名涉案的越南籍犯罪嫌疑人“雯”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林”、桑某某、“雯”已被刑事拘留。被拐卖的越南籍女子“美丽”被妥善安置,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