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网收到邯郸学院在校学生关于“邯郸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强制大三学生集体实习”的反映,随后记者采访了邯郸学院,并联系了河北省教育厅的相关部门,学校对此事做出了详细的解释说明。
据邯郸学院国际教育专业某学生反映,学校组织学生实习,实习期为三个月,分为三个地点供学生选择,凡是不参加实习的,没有学分且不能正常毕业。第一个实习地点为北京,需交纳4500元培训费和每天50元左右的住宿费,此外实习期间学生没有任何工资,与其合作的机构为北京汉某国际教育。第二个实习地点为上海,住宿费和食宿费自理,没有任何工资,合作机构为上海南北某学校。第三个实习地点为泰国,机票自理,有补助但是名额有限(只有十一个名额)。
针对学生反映的实习问题,记者联系了河北省教育厅,经教育厅联系邯郸学院后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关于学生集体实习的问题。邯郸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属于师范专业。不仅邯郸学院,即使全国其他高校,也都规定师范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教育实习,教育实习是师范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必修环节(在学校培养方案中占16个学分),是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的必要条件。为确保实习质量,学校多年坚持师范专业实习由学校统一管理,实践证明这对培养合格师资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就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而言,学校在该专业实习经费等方面给予了大幅度倾斜和大力度的照顾,该专业所在的文史学院对学生实习期间的生活也非常关心,做了大量工作。
第二,关于家庭困难学生实习费用问题。学校认为,家庭困难与是否参加实习是两个问题,不应混淆。首先,如上所述,按照学校规定,如果不参加实习,就没有相应学分,可以明确,家庭困难不能成为不参加实习的理由,而可以通过正常渠道提前向学校反映情况,以争取补助、勤工俭学或其他支持。其次,在每年安排实习的过程中,学校也都考虑了学生家庭困难的情况。家庭困难的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生,完全可以不选择去北京,而选择去上海或泰国(这两个实习基地学生个人均不需缴纳培养费,泰国还有补助)。如果学生确因家庭困难不能去外地实习,经调查核实后,往年学校还有留在校内听教师留学生的课、辅助教师进行留学生教学、以完成实习的情况。
第三,关于实习点问题。学校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实习点共三个,即北京、上海、泰国。这三个实习点的资质是没有问题的,与专业的切合度也是完全、高度一致的。学生的实习时间为18周。其中,北京实习点收取学生的实习培养费4500元,上海、泰国不收取学生的实习培养费(泰国还有补助)。需要特别强调和说明的是,这三个实习点,学生完全可以自由选择,无论往年还是今年,去北京、去上海,还是去泰国,都是学生自己选择的,学校、文史学院、该专业,都没有任何特别引导和强制行为。不仅如此,文史学院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就已经在努力谋划实现实习基地的多元化,正在积极寻求新的实习费用更低、实习效果不打折扣的新的实习单位。
至于去北京实习培养费4500元,是明确告知了学生的。北京实习点2名人员12月初来学校进行实习生选拔,28人报名,最终选择了11人。北京方面选定学生后,即在第一时间明确告知了实习相关事项和要求,并给每名学生印发了书面的《临行前若干建议》(其中明确告知实习费4500元)、《实习录取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必须征得家长同意方可去北京实习)。无论实习点还是文史学院方面,不存在任何强制去北京实习的情况。从往年看,学生选择北京实习点后,实习开始前如果又因其他原因不想去北京实习,只需告知北京方面即可。去年就有一名学生报名去北京实习,面试被选上,后来又不想去,改去了其他实习点。
此外,北京实习点除了和学校合作外,还和全国三十多所高校在合作,其中也有河北省的其他高校。在与所有这些高校开展合作时,北京实习点的实习培养费标准全国统一,八周及以上均为4500元。
第四,关于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有实习报酬问题。需要明确的大前提是,邯郸学院是一所以师范为基础和特色发展起来的新建地方本科院校,不属于职业学校,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是学校的师范专业,该专业的实习不属于顶岗实习,上述三个实习点也和劳务公司有本质的不同。不可否认,相较于其他专业在邯郸中小学实习的学生,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生的花销的确高一些,但这是由该专业的性质、行业实际和实习地点决定的,全国该专业只要是像学校这样的完全对口的国内实习,对方要求缴纳实习培养费是普遍通行的做法。鉴于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毕业生将来就业的岗位是对外国人或母语非汉语的外族人,实习基地建在北京、上海等外国留学生多的大城市是最佳的选择,也是必然的选择,这正是为了学生发展的考虑。从往年的实习情况看,该专业的实习过程是经得起检查和检验的,实习的效果和实习后学生的反映和反馈更是获得高度赞扬的,实习成果更是真实的,是有档案材料佐证的。学生在北京、上海已经实习几年了,效果非常好。
到底大学生实习是否应该获得劳动报酬呢?
本网记者向河北驰舟律师事务所的侯士朝律师进行了咨询。侯律师表示,实习期不同于试用期,实习生受学校、用人单位双重管理,虽然不同于劳动关系,但是从公平角度考虑,实习生付出的劳动有目共睹,实习生获得报酬属情理之中,法理之内。另外,参照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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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14年新华网一篇名为《河南一高校变相强制学生实习业内称有巨大利益》新闻中的劳务公司的相关人士提及,"校企合作"隐藏着巨大的利益链:“虽说是校企合作组织学生实习,但是对于企业来说,不管是劳务公司组织的学生还是学校组织的学生,都得向组织者支付劳务中介费。只是学校组织的学生多,里面的利润更加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