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李某某因涉嫌盗窃被警方抓获后产生报复心理,在邯郸谎报爆炸警情,意图制造影响引发恐慌,近日被行政拘留10日。
1月9日下午,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110宣传日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2016年12月30日下午,北京警方接到报警称,“邯郸火车站地下防空洞有人安装定时炸弹,有人持手枪、冲锋枪”,河北省公安厅立即部署邯郸市公安局组织大量警力对火车站地区开展地毯式搜索排查,结果未发现爆炸物品和持枪人员等异常情况,最后认定该起警情为虚假警情。
在公安机关工作压力下,嫌疑人李某某(男,18岁,河南省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审查明,李某某曾于2013年在外省因涉嫌盗窃被警方误抓,遂心生报复,在邯郸谎报爆炸警情,意图制造影响,引起社会恐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邯郸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对李某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治安处罚决定。
通气会上,河北省公安厅在通气会上发布的2016年110处警基本情况显示,2016年,河北省各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接报警1361.1万起,日均3.7万起,有效报警365.8万起,有效率26.8%。大量无效报警电话的打入,造成110报警服务抬不堪重负,严重干扰110处警工作,某种程度上也造成了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