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交警为了保障春运和两会期间我省道路交通安全,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将全市范围内对“两客一危”车辆(含公交车辆)和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开展交通安全“春检”工作。具体如下:
办理时间
1月3日起至3月31日(1月3日开始发放,1月13日春运首日开始执行)。
“春检”对象
“两客一危”车辆(含公交车辆、农村客运车辆)和校车、接送学生车辆。
办理“春检”业务、发放“春检”标识不收费
发放条件
对“两客一危”车辆(含公交车辆、农村客运车辆)和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采取“三清一教育”措施,全部符合以下发放条件,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服务平台,信息核查无误的,免费发放张贴交通安全“春检”标识,对不符合要求的,督促整改。
1.“清”车辆违法记录。逐一核查申领“春检”标识车辆的交通违法信息,对所有发放车辆,做到违法信息记录清零。
2.“清”车辆驾驶人信息。对驾驶人的驾驶证审验和违法记分情况进行核查,严格执行客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准入制度和驾驶证交通违法记分降级制度。发现营运车辆驾驶人有发生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交通事故负有责任、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或者有犯罪、“酒驾”、“毒驾”等记录的营运车辆驾驶人,督促运输企业辞退或调整其驾驶岗位。
3.“清”车辆安全设施。对参加春运的“两客一危”车辆(含公交车辆、农村客运车辆)和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逐车查询其安全状况,对逾期未检验、未安装动态监控设备的车辆一律不准参加春运。对大中型营运客车,检查灭火器、安全锤、安全警示牌、冬季防滑链条等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同时对车辆轮胎磨损状态、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进行查验;对危险品运输车辆,检查专用标识和安全标示牌、车身反光标识、车辆轮胎磨损状态、紧急切断装置、车辆卫星定位装置。
4.“教育”车辆驾驶人。督促运输企业对其所属车辆驾驶人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对办理“春检”标识的驾驶人,由民警对其进行安全宣传提示,发放安全提示宣传品,将冬季行车安全注意事项告知驾驶人,提示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
邯郸交警将在春运、两会期间,路面执勤民警要加强对没有张贴“春检”标识的重点车辆重点检查,并督促其到车辆注册登记地的公安交管部门源头监管机构申领标识;发现有交通违法行为的,按上限处罚。重点查处超员、非法改装、客货混装、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路面执勤民警要随机抽查已核发“春检”标识的营运车辆,与平台录入信息进行对比,对使用假标识的车辆,收缴标识,并通报车辆注册登记地的公安交管部门源头监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