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13时27分,巡警一大队三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派警:在邯郸宾馆内发生持刀伤人事件,有人被捅伤。接警后,巡警王明明、李霁航、范祺、张达前往现场处置。到现场后四名巡警将嫌疑人迅速控制。
经了解,嫌疑人李某,今年48岁,受害人为奚某。当日,李某因债务问题在邯郸宾馆找受害人奚某索要大额欠款,协商未妥。于是,李某用事先准备好的三棱刀将奚某胳膊扎伤。随后,李某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心生悔意,主动报警,巡警赶到现场后,受害人奚某已打车前往医院接受救治。巡警配合丛西派出所民警将其送到派出所。
目前,李某已被丛台分局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温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