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始末是这样的。2016年12月24日15时许,化林路派出所接到辖区某超市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三名妇女在超市里选购商品时将拆掉包装的商品窃入自己衣服内,欲混出超市。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实施盗窃的三名妇女抓获,并当场从她们身上查获化妆品、衣服、肉食、干果、奶粉等各类商品共计13种,总价值1000余元。
违法行为人:刘某某、王某某、路某某(从左至右)
经审讯,三名妇女系婆媳关系,违法行为人刘某某(女,65岁,涉县人)伙同其儿媳王某某、儿媳路某某(路某某还抱着自己刚满一岁的儿子)于当日下午乘车到复兴区某超市,以购物做掩护,先将自己欲盗窃的商品放在购物车内,然后到无人的地方相互望风将购物车内的商品包装拆掉,再将拆掉包装的商品窃入自己衣服内实施盗窃。目前,三名违法行为人均被依法行政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