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下午15时15分许,巡警三大队二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派警称:在陵西大街与丛台路交叉口附近老湘园饭店内,有人持刀伤人。接警后,巡警王子豪、康利欣、李兴华、陈晓阳赶到现场看到,一男子双手沾满血迹,瘫坐在凳子上,一脸茫然。据了解,该男子姓石、涉县人,现场通过饭店工作人员确认其为持刀伤人的嫌疑人后,巡警立即将其控制,并将石某伤人时所用的西餐刀收缴。此时,21岁的伤者宋某已被就近送往医院救治。于是,四名巡警分头行动,康利欣与王子豪押送嫌疑人石某前往丛西派出所,李兴华与陈晓阳前往医院了解情况。
经了解,石某与宋某均为老湘园饭店的员工,二人因上厕所时发生口角,宋某将石某锁在厕所内,石某从厕所出来后,一怒之下,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将宋某面部、颈部等处扎伤,嫌疑人石某对持刀伤害宋某的事实供认不讳。宋某左侧额头有划伤、左侧脖颈处有深约4厘米的扎伤,其在医院接受了及时医治。
目前,此案已移交至丛西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