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区域一升级Ⅰ级应急响应、区域二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6〕109号)要求,预计12月16日至21日会出现连续重污染天气。邯郸市政府决定自2016年12月16日0:00起由Ⅱ级(橙色)升级为Ⅰ级(红色)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邯郸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内所有非营运车辆自12月17日起(每日7:00—20:00)实行交通管控,机动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市主城区实行公交免费。Ⅰ级应急响应解除后,主城区取消公交免费,机动车仍实行采暖期常态化车辆限行(限行尾号:周一5和0、周二1和6、周三2和7、周四3和8、周五4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