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8日,涉县主城区某通讯门市业主江某叶报案称,8月16日至9月7日期间,一名自称县委办工作人员的年轻女子,以县武装部、县委办团购手机为名,先后分数次从其门市取走82部VIVO手机、31部OPPO手机,总价值236400元,并称领导审核后由财务付款。在等待欠款的过程中,该女子失去联系。江某到武装部和县委办查询时,均被告知没有办理过团购手机业务,县委办也没派人到其通讯门市取过手机。
冒充县委办工作人员实施诈骗,极大程度的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度和良好形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刘宏伟对此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兼城区刑警队队长刘国庆迅速组织警力展开侦破。经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民警锁定犯罪嫌疑人宋某(女,29岁,系涉县鹿头乡核桃树角村人),12月2日夜周密布控将其抓获。该犯供述了先后从江某叶、江某梅经营的两家通讯门市诈骗手机168部手机(价值356400元),低价销售变卖,赃款全部挥霍的犯罪事实。
目前,民警正在全力追缴赃物,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