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邯郸市馆陶县徐村小学为完成任务,强制老师“必须”交房租财产险,虽然说教育局出四十,个人交十元,已在村大队部交过这种保险,领导说作为公职人员必须要交,这种收费行为合理吗?请关注此事。
馆陶县教育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针对网民反映的“徐村小学强制老师必须交房租财产险”问题,馆陶县教育局指派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了解。事实已基本查明:网民反映的问题与实际不符。
2016年11月17日,该校本着对教师负责、为教师服务和教师自愿的原则,组织本校教师自愿参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的治安财产保险。该校现有教师55人,自愿参加治安保险的有47人,其余8人已在村中投保或家属已投保。并未强行安排老师必须上交保费,更没有安排收取所谓的“房租财产险”。(河北新闻网-在河北客户端记者翟晓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