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证时间为本月20日至12月31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据了解,2017年市区通行证办理,本着既保证生产、生活、建设需要,又合理调整市内交通流的原则进行,各种货运车辆就近出入、一事一办。2017年进市通行证共有9种,具体为《专用通行证》、《摩托车通行证》、《小货车通行证》、《工程抢险通行证》、《工程施工通行证》、《轻型物流车通行证》、《环境卫生通行证》、《商砼搅拌车通行证》、《大货车通行证》。
办理以上通行证者需提供以下手续:
车主为单位的开单位介绍信,车主为个人的出具居委会介绍信;驾驶证、带车辆照片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需办理以上通行证者,行驶证车主必须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高开区和原邯郸县(环城路以内主城区居住)的长期主城区住户。车户提供相关手续直接到窗口办理,手续合格的予以办理进市通行证,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并告知。(车主为个人的必须本人持行驶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上述其它手续到窗口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另外,黄标车辆不予办理进出市通行证(黄标车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办理《小货车通行证》、《摩托车通行证》、《专用通行证》的到辖区大队办理。
为方便进出市的货运车辆办理通行证证件,所有需临时进出市的货运车辆到就近的邯郸市各个进出市口的11个防控中队办理《临时通行证》,随到随办(《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为两天);办理《工程抢险通行证》、《工程施工通行证》、《轻型物流车通行证》、《环境卫生通行证》、《商砼搅拌车通行证》、《大货车通行证》的到支队通行证办理处办理(107国道与果园路交叉口南行100米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