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自2016年9月中旬以来,峰峰矿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连续接群众报警称,存到邯郸市某合作社的钱无法兑付。
办案民警经大量工作,发现29岁男子申某2012年10月在矿区成立邯郸市某种植专业合作社,并在矿区各乡镇设立近20个投资代办站,面向周边不特定群众,以高达6厘的月息为诱饵,非法吸收200余名群众资金1000余万元。直至案发后,还有500余万元无法偿还。
在掌握确凿证据后,办案民警将申某传唤到案。经突审,申某对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申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长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