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实施后,原先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将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通过“两证整合”,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业务。“两证整合”实现了一照一码,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大大提高了个体工商户创业经营的便利化程度。
为最大便利个体纳税人,充分尊重广大个体经营者的意愿,此次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换发不设过渡期,不强制换照。新设立、办理变更登记和换照的个体工商户将领到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据了解,“两证整合”改革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向个体工商户的延伸。2015年10月1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三证合一”。由于个体工商户不是组织机构,因此在“三证合一”改革中,没有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依然要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分别办理登记手续。为便利公民从事个体经营,我国决定自今年12月1日起实施“两证整合”改革。河北省积极贯彻落实,从11月22日开始在全省全面实施,比全国统一实施时间提前了9天。